高考制度作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桥梁通道,联结着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个人,关涉人民利益、关乎人民福祉,影响人民对教育的满意度。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高考制度在迂回曲折中探索、改革,价值理念的更新、制度体系的完善、技术实作的改进,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基于产业经济发展对教育供给的新需求和社会观念变迁对教育模式的新要求,“职教高考”制度在国家政策文件中从提出、强调到要求频繁“递进”出现。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首次提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强调完善“职教高考”考试招生办法。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要求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职教高考”制度建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在于这项制度是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具体实践,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教育体系和改革中国特色高考制度的积极探索。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看制度的发展过程是不断改革和建设的过程。制度改革是通过自我否定的方式,批判否定原有体制,改变规则,建立新体制,从而解放人、发展人,改变人类的思维方式、价值追求、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制度建设是通过自我发展的方式,优化原有规则、改良原有制度、提升原有价值,从而充分发挥制度的积极功能,促进社会秩序的规范和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恩格斯曾指出,理论思维是时代的历史产物,它在不同时代以不同的形式和内容展现。因此,“职教高考”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考制度在新时代的新呈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高考制度。它的提出和产生过程是探索、完善、优化、改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考制度的过程。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基于高考制度的建设负重涉远、举足轻重,应厘清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逻辑理路,追问事物本质,廓清历史必然,明确未来选择。
一、追根溯源: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的本质
关于本质,哲学视角认为本质是事物之间普遍、稳定、必然的内在联系和事物之间相互区别的根本特点。究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的本质,层层剖析、追根溯源,有必要进一步探究高考制度的本质,进而探析教育的本质,最终回归到人的本质。人是哲学的核心,哲学的发展历程是人的自我认知历程。《泰阿泰德篇》中有言“人是万物的尺度”。萨特认为,人的存在先于本质。马克思在哲学经典中始终关注人,把人作为出发点,把人的解放作为主题,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落脚点。基于人的本质步步衍生,次第推研的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的本质方显人学思想基础性、符合教育规律科学性、验证合理变迁发展性、实现制度价值功能性。
(一) 人的本质
费尔巴哈认为,对人的本质的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是人类“最深层次的认识”,是哲学上“最高的东西”,能提高人自身的认识,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描述:“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北京大学陈培永阐释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认为人的本质是一种永恒的、固定的、抽象的属性(自然的或精神的),具有社会性、关系性、历史性。在现象层面,人是作为个体的真实存在。在本质层面,作为关系型个体的人,要通过分析、抽象,在动态中找出必然规律而后被发现。由此理解人的本质是合理的、应然的、必然的社会关系的总和。这里的“社会关系”,是合乎现实性和必然性的合作的、联合的关系或联系。这里的“总和”,不是所有人各自关系和各种关系的简单相加,而是社会的人类在实践活动共同打造的动态的、具体的产物。这里的“社会的人类”,不是自然物种、自然属性的人类,而是建立在各种社会关系之上,在联合体或共同体中获得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类。因此,认识和改变一个现实的对象的个人,应在他作为主体和实践的关系和活动中进行。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仅仅赋予人权利和自由无法解决人类社会问题,必须通过理顺社会关系(包括生产关系、阶级关系、情爱关系、法权关系、交换关系等),赋予大多数人自由地物质基础来改变人本身、改变社会和改变世界。
(二) 教育的本质
《教育大辞典》将教育的本质解释为根本联系(教育内在要素之间的联系)和根本特征(教育与其他社会活动的区别)。教育本质的本质(即本体:事物内在要素之间联系的绝对性)是培养人和造就人,是生产力,是社会上层建筑。教育现象的本质(即本质:事物内在要素之间联系的相对性)聚焦为“某个时代”的“某个区域”的“某个层面”的教育,表征为一种教育与另一种教育的区别。教育是有意识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尽管不同时代、不同种类的教育思想的本质(教育现象的本质)不同,但任何时代、任何种类的教育,人始终是教育活动的主导因素,人始终在教育活动中占主导地位。因此,教育的本质源于人的本质,教育的本质是育人(教人懂事、做事、做人)。基于对人的本质认识的迭代进步,欧洲社会在古典教育、经院主义教育、人文主义教育、自然教育、自由教育、实用主义教育和存在主义教育等思想历程中,教育目的从为巩固奴隶主统治阶级服务到以人为本,注重人的生长、发展、交流,受教育者在对象范围上得以拓展、在主观能动性上得以提升,教育的本质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发展。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教育的本质在宪法文本中呈现出指导思想的调整、建设目标的变迁、主要面向的差异等。但我国教育事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思想,服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个人发展的基本要求。
(三) 高考制度的本质
高考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教育国策,是国家教育制度、国家治理制度的重要制度之一,具有体现国家意志(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政治性、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公平公正和民族安稳统一)的社会性、促进社会流动(人才选拔和阶层分工)的民生性、面向产教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济技术裂变创新的适应以及对基础教育的导向、对高等教育的资源分配)的全局性等功能特征。高考制度本质是为国家教育事业服务。作为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以新时代国家教育方针为思想旗帜和行动指南,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时代性、尊重教育规律、体现教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途径,促进人的自由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四) 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的本质
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普通高考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其底层逻辑是优化、改良、探索、完善现有普通高考制度,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要求特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积极功效,其目的是促进新时代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国特色教育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强国。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具备中国特色普通高考制度的所有功能特征,在党的领导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新时代新发展格局下,拓展出“职教高考”旨在更好促进社会流动、促进产教发展、促进人力资本积累、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体指向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性:厚植人才家国情怀责任,践行社会主义职业伦理,提高社会主义建设者劳动本领,为下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伟大强国梦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其本质是以强化职业教育属性特征和类型特色为路径,为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提供技术技能通道,为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选拔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呼之欲出: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建设的必然
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在坚实的社会根基、强大的外推合力和内生动力之下呼之欲出,建设成为必然。
(一)“需求—供给”奠定建设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的社会根基
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需求急切。基于稀缺性(高等教育资源)和特殊性(高等教育产品)的交互作用,社会对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的自致性需求日益旺盛。在长期以学生的智力水平为核心指标作为高等教育入学选拔分配机会的参照下,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的稀缺性,无论是绝对稀缺性还是相对稀缺性,是不可回避的现实,并或将长期存在的现实。资源绝对性稀缺匮乏尽管伴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和大众化的到来,资源供给总量和社会需求总量之间不平衡的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稀缺性依然十分明显。资源相对性稀缺贫乏是指我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供给总量与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总量的比率不高。北京大学前任校长林建华教授在2019年中国教育创新论坛年会主旨发言中,通过对美国加州和我国广东省、浙江省的教育资源进行比较,提出中国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我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贫乏不仅体现在西部,在东部发达地区同样非常缺乏。“职教高考”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从需求层面看,一是需要增加资源总量供给,拓展强化技术技能培养的职业类院校资源;二是需要分流“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拥挤,一定程度上减少竞争激烈性;三是需要构建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体系,提高个体自由发展的选择空间。
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供给优势。国家政府部门作为“职教高考”制度供给主体,具有独特的优势。一是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从2002年国家明确高职可单独组织对口招生以来,历经自主招生、中高职融通招生、注册入学、免试入学等招生模式,这种类别繁杂且分散的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模式,无论是从国家宏观计量总消耗,还是从微观计量高校、考生在时间、精力、物资、人力等方面的总投入,都是不经济的。构建全国统一的“职教高考”制度,不仅能保障考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还能最大限度降低考生的考试成本,最大效度保障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选拔,随着职教高考考生规模扩大而增加边际收益,产生规模经济效应。二是提高公信度和合法性。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在政府宏观统筹下,从制度层面对选拔分配标准“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合法化,能有效约束各种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保障公民在高等教育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现实中享有公平、公正入学的机会。
(二)“显性—隐性”催生建设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的外推合力
制度结构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部分组成。通常正式制度是显性的,非正式制度是隐性的。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结构中的显性正式制度通常包含测试制度、录取制度和管理制度三种,是教育行政部门为强制性约束相关主体(如招生单位、主考者、参考者、管理者等)在“职教高考”考试过程和录取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而制定的法律、政策、制度、办法,确保“职教高考”各个环节和流程正常运行。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结构中的隐性非正式制度主要指关于“职教高考”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舆论,例如,道德规范、社会习俗、文化习惯以及对“职教高考”的认知、理解、观念、态度等。它不会对相关主体在“职教高考”中产生强制性约束,但会间接影响“职教高考”显性的正式制度的构建、实施和发展。例如,考生对“职教高考”的认知度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其接受度和参与度。综上可见,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显性的正式制度和隐性的非正式制度功能各异,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相互匹配,则制度运行顺畅和谐,价值和绩效体现充分;二者相互冲突,则制度运行受阻。制度构建的理想图景是两者相互促进、和谐共生。
中国民众“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观念根植已久,认为普通教育才是实现生存发展、生命价值的有效路径。职业教育被禁锢在“次等教育”“附属教育”等认知中备受歧视,考生不愿意报考,职业教育在高校招生中,只能是“捡漏”“扫尾”,生源质量严重影响职业教育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伴随着国家构建技能型社会发展战略的提出,经济社会对“大国工匠”的强烈呼吁和迫切需要,国家针对职业教育一系列重要制度的颁布与实施,职业教育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为突出贡献……民众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在悄然变化,观念在逐渐更新。在非正式制度酝酿、发酵恰到好处时,正式制度及时给予积极回应,促进两者共生,催生强大合力。
(三)“历史—未来”激发建设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的内生动力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经历了萌芽单独对口招生、探索院校自主招生、改革高职分类考试、完善职教招生制度四个发展阶段。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呈现出多样性特征,具体表征为招生路径多、考试方式多、生源结构多,即7个招生种类(统一高考、春季高考、单独招考、自主招生、中高职衔接、注册入学、免试入学等)、12种录取方式(统一录取、专项录取、应用技术本科层次录取、自主命题校考录取、高职提前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3+2”或“2+3”、五年一贯制、注册制、申请制等)、4类生源结构(普高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初中毕业生、社会人士)。然而,这种多样性招生模式存在着成本控制与深度变革的矛盾、多样性生源性差异带来的自主性冲突、多样性技能测评引发的“技能评价”信效度不高和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展望未来,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肩负着促进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强国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国特色教育体系的时代重任。具体而言,“职教高考”要推动构建稳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挖掘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强化并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地位,通过职业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途径,促进产教融合发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下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伟大强国梦提供坚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为此,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因着宏伟的目标感召,长期的实践基础,明确的价值指向,激发内生动力,需进一步厘清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两种教育类型的区别联系,找准职教高考和普通高考两种高考制度的相对独立点与有效对接点,完善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和督导评价体系,构建“职教高考”制度体系,破解多样性招生特征中凸显的种种矛盾,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信度、效度和识别度。
三、行稳致远: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建设的选择
制度的存在样态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征。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能否行稳致远,关键在于制度体系是否顺应民心、制度推进是否实事求是、制度建设是否与时俱进。因此,“职教高考”制度应将关注人心作为根本遵循,将分步推进作为基本方略,将加强研究作为不竭动力。
(一) 关注人心,引领人民对美好的向往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关键主体,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心所向即是道。人民、民心始终是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是为人民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就“职教高考”而言,心系人民,关注人心,就是要让人民心安、心怡、心爱。
让人民心安,即改变人民对职业教育偏见性认知。桑斯坦(Cass R.Sunstein)在关于人类动因与行为经济学的研究中提出,行为经济学强调有限理性,突出人的社会属性。因此,行为经济学政策观强调对社会成员的社会偏好的激发。长期以来,真正从内心深处乐意选择职业教育的考生极少,除了千百年来“学而优则仕”根深蒂固的观念,最核心的原因在于社会人才观所致。改变人民对职业教育的偏见,一方面,在国家政策、用人制度、配套办法、社会氛围中应进一步彰显技术技能型人才价值、社会地位、社会尊重;另一方面,职业院校应进一步提质培优内涵发展,提高社会适应性和贡献率,通过有质量的教育供给消除和纠正对“无用”职业教育的恐慌和误判,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可信度。
让人民心怡,即提供人民对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择。人类历史发展规律证实,人民群众在满足了丰盛的物质生活后,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就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的差异化。在教育领域表现为从被动接受或适应转向主动追求实现个人主观意愿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本质上体现了个体全面自由发展的需要。“职教高考”的构建,首先,在提供多元选择方面,为人民增设了一条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新格局的技术技能发展路径;其次,在选择后期保障方面,高等职业教育应提供均衡、优质、公平、丰富的资源供给;最后,在选择后期调适方面,还应积极构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通的发展道路。
让人民心爱,即坚定人民对技术技能持久性信念。职业教育的目标追求分三重境界:第一重境界是以技术技能满足生存,第二重境界是以技术技能改造世界,第三重境界是以技术技能实现生命。当技术技能对人的心灵充分滋养,对人的精神不断涤荡;当技术技能传递人的责任担当,彰显人的生命价值,感召人的秉性持存,技术技能便是人之心所属、情所依、爱所归,技术技能便与个体生命共存[32]。坚定人民对技术技能的信念,首先要凸显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类型存在的职业精神、职业习惯、职业能力;其次要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让职业教育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满足人民对职业教育的美好期盼,引领人民对技术技能的美好向往。
(二) 分步推进,稳健职教高考改革步伐
美国著名政治经济学家林德布洛姆(C.E.Lindblom)在渐进决策理论中指出:任何政策制定囿于有限性(政府权力)、分歧性(社会认知)、复杂性(人类活动)以及变动性(事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确定)等因素都无法实现“完全理性”,为了维护稳定、保持秩序、减少冲突,需要经过不断补充和修正来实现。渐进决策理论主张两个过程,一是决策的渐进过程,二是强调质量的转换过程。从现状出发,稳中求变,在慢行动中逐层积累效果,进而从量变飞跃到质变,达到变革目的。我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鼓励地方政府以“试点”方式先行先探,中央再吸收成功经验到政策决策中“由点到面”推广运用。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不断探索和试验政策工具的行径,就是渐进决策理论实践应用的中国化。我国普通教育高考招生政策也以“试点”方式渐进推行。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后,高考招生政策先行在上海进行“会考+高考”试验,在广东进行“高考标准化”试验,充分累积经验后继在全国推而广之。
“职教高考”的稳步实施至关重要,须慎之又慎,最大程度降低改革风险和改革难度。对此,学界提出了防范探讨。有学者提出以分解改革方案的方式化解“灵活多样性和高效易行性”矛盾,具体而言是通过分地区、分任务进行区域性试点改革任务(如以省域为单位,探索专业大类职业能力测评机制、搭建第三方非营利职业教育考试平台、建构多元合力开放协同治理运行机制),在局部创新中推动整体改革。也有学者提出试点六种入学通道:两种面向职业教育内部体系、两种面向职业教育外部体系(普通高中)、一种面向社会(成人)、一种设立自主择校报考通道,以及试点三种招生机制:产教融合型企业参与机制、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参与机制以及县级地方政府参与机制[37]。还有学者提出将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融入“职教高考”制度中,试点构建双阶段(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职教高考)能力本位评价模式。当前,山东省率先试点职教高考,已经建立了“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办法,启动了分专业大类建立“职教高考”题库,着力于增强技能测试技术含量,增加“职教高考”招生计划,使“职教高考”成为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主渠道,为技术技能型人才搭建成长立交桥。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制度已然成为政府、高校和大众的期盼,关乎教育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和教育功能的进一步彰显。基于“职教高考”的迫切性和教育改革的稳定性综合考量,应结合渐进主义政策分析和理性主义政治分析全面比较权衡,实事求是地稳健推进“职教高考”改革步伐。
(三) 加强研究,提高理论水平指导实践
没有创新的理论,就不会有创新的活动。加强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效推进“职教高考”的广泛实施;二是保障“职教高考”目标方向正确、价值取向合理;三是与时俱进对“职教高考”实践路向进行有效干预。“职教高考”制度是实现社会功能、教育功能的关键,是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的核心,是“牵牛鼻子”的政策,具有优先地位。因此,“职教高考”制度在政策形成产生、合法认可、实施扩散、执行评估、反馈修正等各阶段都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坚持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原则,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加强研究,提高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本质、发展、实践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水平,有效指导职教高考创新。
在宏观层面,基于事物的本质着手研究。以马克思主义思想基本原理为根本遵循,研究“职教高考”与之关联的事物之间动态的、合理的、应然的、必然的、关系的、社会的、历史的、现实的、客观的、合作的、联合的关系。立足于人的本质和教育的本质,人的发展和教育的规律,从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教育发展等视域,加强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职教新高考的本质特征、价值取向、生成机理、逻辑理路。平衡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兼顾当前现实与未来发展,协调制度公平与发展公平,促进人们从被动接受教育导向人的主动自由全面发展,不断深挖基于类型教育的“职教高考”制度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画像定位、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功能属性、与普通高考制度的根本区别、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内在联系等,开展本质、要素、层次、系统、发展理论研究。
在中观层面,基于事物的发展着手研究。美国著名教育学家杜威认为:教育的逐步改进和更好的社会可以视为两个能够相互促进的主体,在不断正向循环和正向促进中无穷正向发展。中国教育考试制度的改进成功与否,检验标准是促进社会进步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基本前提是立足国情、把握教情、顺应民心、遵循教育规律和事物发展原理,必要路径是构建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科学理论体系。以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人民提供多元化的教育选择,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为逻辑起点,应对公平与效率冲突、统一性与多样性冲突、文化素质与技术技能冲突,解决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的问题、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和谐融通的问题、应用技术性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问题,围绕化解社会发展对育人目标的新要求与现有教育制度体系不完善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教育个性化的新需求与现有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之间的矛盾等深入开展研究。
在微观层面,基于事物的实践着手研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中国特色职教新高考基于实践的研究,必须坚持可操作性原则和稳定性原则。客观面对高等职业教育开设专业面广和“职教高考”招生对象广、测试内容复杂等事实,在操作层面落实考试内容和基础教育阶段所学内容的有机对接问题,落实各类人员有序报考、参考、入学等管理问题,落实技能测试如何科学有效评价问题。基于实践逻辑针对文化理论测评研究构建适应性评价理念,针对职业能力测评研究开发高信度和高效度的科学评价模型,针对专业大类技术技能测试研究开发可操作性评价工具,针对政策风险与责任分担研究多元共治机制与督导问责机制,针对“职教高考”相关要素、程序和标准研究关于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制约、法律援助等保障。
“职教高考”制度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国计民生,制度体系庞大、制度设计复杂、制度实施不易、制度出台也可能存在不合理和不完美之处,但我们仍应以一颗包容之心去期待和拥抱新生之物,因着“职教高考”制度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历史前进的证明。以始终关注人心、坚持分步推进的改革路径,不断加强研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厚植人才家国情怀,践行社会主义职业伦理,为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提供技术技能通道,为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