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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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数:0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方针,严守教师职业道德,严禁向学生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当言论。

2.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爱岗敬业、爱校爱生。

3.语言规范,坚持在校园内讲普通话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

4.仪表端庄,穿着得体,不浓妆艳抹,不穿拖鞋,服装打扮应符合教师身份。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教学认真负责,认真钻研教材,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提升教学和管理水平。

6.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爱惜公共财物不把学校的公共物品据为己有。

7.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挑拔离间,不搬弄是非。

8.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9.在教学、公共场所及与学生谈话时不抽烟,创造无烟环境。

10.工作日不饮酒,严禁酒后上课,不把手机带进课堂。

11.不利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网购、看视频节目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上课时间接打电话。

12.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不得有偿补课,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家长的礼物或接受家长的吃请。

13.在办公、教学场所不得大声喧哗,不聚集闲聊与教学无关的话题。

14.不在办公吃早餐,不吃带壳零食。

15.办公室个人桌面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6.注意用电安全,节约用电,下班后,要关闭办公室电脑、电灯,合理使用空调,拒绝浪费。

17.经常及时与家长联系,积极进行家访,合理处理家长的反馈意见,与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形成育人合力,提高育人水平